深圳市民政局答复“海外大学深圳校友会登记”问题

昵称: 热心网友
留言日期: 2023-12-14
主题: 请问是否可以向民政局申请登记成立海外大学深圳校友会的社会组织?
内容: 深圳海外大学海归校友较多,成立海外大学深圳校友会有利于留学生借助校友平台交流学习,促进深圳发展。如北京市海淀区就曾由区组织部牵头成立海外高效校友会中心,以广泛联系校友、切实服务校友,打造“海归之家”。请问深圳海归校友是否可以向民政局申请登记成立海外大学深圳校友会的社会组织?如果可以,烦请提供注册指南,如果不可以,建议尽快会同各部门完善相关规定,为海外大学成立校友会提供便利,以便进一步发挥海归校友工作、创业带动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受理时间: 2023-12-14
答复时间: 2023-12-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民政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23年12月14日15:30,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与您取得联系,经沟通,已告知您,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校友会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二、登记范围1.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要求,深圳市民政局暂无法成立境外学校的校友会。

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