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答复“关于再婚登记咨询”问题

留言日期:2023-12-27
主题:关于再婚登记咨询

内容:
你好!请问有离婚证+离婚协议,是否还需要把户口簿的婚姻状态改为离异才能申请再婚登记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2023-12-27
答复时间:2023-12-27
答复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当事人对个人婚姻状况的声明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当事人声明“离婚”,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栏记载内容应当为“离婚”,记载为其他内容的,有以下佐证材料之一,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结婚登记:1.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上的离婚登记信息;2.当事人提交的离婚证;3.当事人提交的诉讼离婚生效司法文书;4.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档案复印件或证明;5.其他可以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佐证材料。

如您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详询。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请您点击以下网址查看:深圳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